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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其伦:模仿与创新,不是鱼和熊掌,而应该是蛋清和蛋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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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4 16: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我和一个在杭州创业的朋友相聚,谈及他的项目,他说,我现在就是模仿,谁和我谈创新、谈战略,我就让他滚,扯什么蛋,我哪有时间和精力去创新,看到谁好,我直接模仿,多简单?马云、马化腾、刘强东,哪个不是模仿?听他这么一说,我把很多原本想和他沟通的话题,生生地咽了下去……我想说的是,模仿与创新,不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而应该是蛋清和蛋黄的关系,既可以分开吃,也可以一起吃。

  我们处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很多企业家、创业者言必称“创新”。他们在谈及自己企业的商业模式、运营模式、管理模式时,大多会自信满满地向他人陈述自己的创新。

  不可否认,这些企业家、创业者在打造自己的模式时费尽了心机,其模式也大多颇有新颖之处。可细究起来,真正能称得上创新的企业或创业项目,实在是少之又少。他们中间,绝大多数是在模仿,只是简单地复制,有的甚至是抄袭。

  众所周知,淘宝做得非常成功,2003年注册至今已有6亿注册用户,其商业模式中,不乏创新点。可从其最初的模式来看,很难将其称为创新,因为早在1999年,易趣已然上线运营。现在很多电商平台,无论功能架构,还是运营模式,都大同小异,鲜有真正创新者。电商领域如此,其他诸多领域皆然。

  企业家热衷模仿的五大原因

  近年来,通过与企业交流,笔者发现,很多企业家,不愿创新,却热衷模仿,究其原因不外有五:

  一是模仿成功者能够少走弯路。模仿者将成功者的产品、模式、经验直接拿来为我所用,省去了很多摸索、碰壁、流血的过程,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走弯路。

  二是模仿成功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借成功者的光环照耀自己。模仿刘德华、梅艳芳、迈克尔杰克逊的演员能被不少活动主办单位请去站台。企业也是如此,模仿成功企业,极有可能被人们理解为与成功企业是同类企业,成功企业的和光环也将或多或少地照耀到自己。

  三是模仿成功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从成功者那里夺取用户、人才、资金等资源。当某个领域处在独家经营时,该企业具有绝对话语权,而一旦有模仿者跟进,则该领域的竞争也就出现了,这样,与此项目相关的用户、人才、资金等就有了选择余地,模仿者也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夺取这些资源。

  四是创新模式非常难,需要大量的投入。我们都知道,创新意味着创造和革新,是一项系统、复杂、无中生有的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甚至财力。我们看到,很多科技企业用在研发方面的投入非常大,国内外很多咨询公司非常受欢迎,很多成功地策划都价值不菲,所有这些,都告诉我们创新是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的。

  五是创新模式支撑下的执行工作也是非常难,且具有极高风险。在很多领域,成功了就是“先驱”,失败了就是“先烈”。在高度创新的模式下,由于没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大多数企业在摸索过程中沦为“先烈”。这些“先烈”在很大程度上吓退了不少希望创新的企业家,或许,这是很多企业及创业者不敢创新的最重要原因。

  四个维度看,模仿与创新其实是蛋清和蛋黄的关系

  很多企业,通过模仿取得了成功。而他们在成功之后,大多会大谈特谈自己的创新。那么,模仿是一种创新吗?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四个维度进行理解。

  第一个维度,就本质而言,模仿不能算是创新。创新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有三层含义:一是更新;二是创造;三是改变。而模仿则是复制,即依葫芦画瓢,其是个体自觉或不自觉地重复他人的行为的过程,与创新应有要旨相去甚远。因此,模仿不能算是创新。

  第二个维度,就执行主体而言,模仿有创新的影子。模仿刘德华的演员,会刻意模仿刘德华的语音语调、神态举止,甚至连刘德华的饮食偏好也会去追随。就此演员本身而言,他在模仿过程中,改变了自己原有的诸多外在表现和内在认知,也算是一种创新。模仿秀演员如此,模仿企业亦然。很多企业在模仿过程中,改变了原有的经营及管理模式,究其自身而言,也有创新的影子。

  第三个维度,模仿过程中,模仿者会有局部创新之举。很多企业在模仿过程中,会根据企业发展、市场变化、技术更新等情况在局部进行创新。比如淘宝在运作过程中推出的支付宝、余额宝、花呗等产品,就能够称得上是创新。

  很多创业项目看似模仿成功模式,可其团队的运营却是实实在在的创新,最起码,他们不可能完全复制成功企业的运营,而且,在运营过程中,他们也会不断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模式进行修正。

  第四个维度,就表象而言,创新也有模仿的成分。我们通常会认为,电子商务是一种创新,这一点,也得到了大多数专家的认可。可细究起来,电子商务只是把实体店搬到了网上而已,就如同摆地摊的小贩租了门面开始做生意一般,其本质没有改变。淘宝、京东只是一个空中大卖场,商家进驻淘宝后要承担的投入与进入大卖场没什么区别。从这个角度看,被普遍认为是创新的电子商务,其实是在模仿大卖场的做法。因此,创新也有模仿的成分。

  经过四个维度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模仿与创新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模仿可以看成是创新,而创新也可以看成是模仿。模仿与创新,不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而应该是蛋清和蛋黄的关系,既可以分开吃,也可以一起吃。

  企业模仿应遵循的三大原则

  从实践来看,模仿也有很多成功者,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进步,因而,我们不排斥模仿。不过,在笔者看来,企业模仿应遵循三大原则:

  一是模仿而不能抄袭。模仿本身,应该是本着学习、借鉴、提升的态度,而不能直接抄袭。因为,每个企业在打造自己的模式时,都是依据自身特有状况进行科学规划的。其模式具有鲜明的本企业特质,不是其他企业完全能够通过抄袭就能够应用成功的,“东施效颦”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二是模仿而不能侵权。企业在进行战略规划时,模仿一些成功企业或成熟模式,这本无可厚非。可在其模仿的同时,必须要坚守不侵犯被模仿企业的相关权益的底线。因为模仿其他企业已经是占了很大的便宜,若再侵权就不仅仅是违反商业道德问题,而是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了。

  三是模仿而不能恶性竞争。模仿是为了加速企业的发展步伐,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社会有效供给,促进相关领域的竞争,真正受益的是消费者。不过,模仿者不能在利益驱动下与被模仿者进行恶性竞争,比如大打价格战、恶意诋毁对方、利用商业间谍进行攻击等。

  我们不排斥模仿,却更应鼓励企业创新

  就社会发展而言,尽管我们可以不排斥模仿,可更应鼓励创新。

  首先,唯有真正的创新,才能取得丰硕的成果,才能真正推动社会进步。

  成立于1989年的汉能,历经三十年的发展,已成为全球化的清洁能源跨国公司。“在太阳能发电领域,它是绝对的国之翘楚。强大的技术储备、尖端的核心技术,成功将技术应用到公共设施、大众消费等领域。”2018年12月,汉能荣获“中国好专利”奖的颁奖辞里这样说道,技术俨然已经成为汉能的标签。

  在“天地同力、万物发电——2019年汉能全球年会暨科技创新大会”上,李河君表示,汉能最值得骄傲的地方,是创造了移动能源行业,“创造一个行业”最好的证明是专利和标准。

  到目前为止,汉能全球累计专利申请达到10000件,汉能全球累计授权专利超过2200件,2018年平均每天申请专利超30件,各技术路线研发和量产效率再创新高,持续保持四项世界纪录。此外,汉能还拥有包括优秀科学家在内的全球薄膜太阳能技术人员超过2000名,其中包括一大批国内外先进半导体和太阳能领域的顶尖科学家。

  “创新”是汉能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成就专利和标准的重要支撑。当然,也正是不断创新,才成就了今天的汉能。我们的社会之所以进步,也正是源于不断地在文化、技术、制度等方面不断创新。

  其次,一旦模仿盛行,则不仅加剧市场同质化竞争,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减缓思想与技术进步的进程。近年来,很多领域已呈红海厮杀的态势,这就是模仿盛行所带来的恶果。若不能更好地鼓励创新,无异于放任模仿,将不仅加剧市场同质化竞争,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减缓思想与技术进步的进程。十多年来,我国被称为制造大国(甚至有部分人认为的仿造大国),距离制造强国还有相当长的距离,这与我们放任模仿有着一定的关系。

  第三,鼓励企业创新有诸多好处,具体体现在:

  一是鼓励企业创新,利于提升国家竞争力。现代社会,经济发展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最直接体现,而企业的贡献直接关系到国家竞争力。鼓励企业创新,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企业在国际范围内的竞争力,进而提升国家竞争力。

  二是鼓励企业创新,利于促进行业发展。企业创新,体现在战略创新、策略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而这些方面的创新能在很大程度上刺激同行业的竞争,也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行业发展与提升。

  三是鼓励创新政策,利于促进企业发展。近年来,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旨在鼓励企业创新的政策,在资金、财税、信贷、人才激励、项目扶持等方面对企业创新予以支持。这些鼓励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四是鼓励企业创新,利于促进企业人才的成长与发展。企业创新,是由人来规划并执行的,政府对于企业创新的奖励也将会转化到创新人才身上。这样,将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企业人才的创新意识与创新激情,从而促进企业人才的成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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