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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百姓房屋无恶不作 反被市委当成拆迁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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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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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9 15: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编者按: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

  以上这段话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所强调的。各级干部,首先要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尊重与保障。

  但荒谬至极的情况在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向阳办事处幸福东路社区发生了。前社区书记屡次触犯法律底线、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但2019年3月25日,阜阳市委书记带领三区五县的领导们,来到了高玉峰所在的社区,要求各级领导大力学习高玉峰的拆迁行径。当地百姓见到此景,如被针扎了一般痛苦。难道在当今法治社会,这样的“拆迁恶霸”都可以被当成“标兵”了吗?法制何在!?天理何在!?

  近期各大媒体以及各界认识都将目光聚集在阜阳市。如法制观察网登文《欺压百姓、横征暴敛 ——记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向阳办事处幸福东路社区前社区书记高玉峰的十三条罪证》,人民法律网登文《触犯法律底线、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再记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向阳办事处高玉峰的七宗罪》,都期待以媒体的声音向上级表达当地老百姓的心声,早日还老百姓一个公正、健康的法律环境。

  来自于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向阳办事处幸福东路社区群众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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