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648|回复: 0

香港寰宇期货有限公司亏损迷雾重重?玄胜杨洋带你揭秘!

[复制链接]

224

主题

224

帖子

709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09
发表于 2020-7-9 14: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引言:

  在『香港寰宇期货有限公司』亏损被骗怎么办?『香港寰宇期货有限公司』合法吗?『香港寰宇期货有限公司』正规吗?『香港寰宇期货有限公司』不能出金怎么办?该平台喊单老师诱骗投资者亏损怎么处理才能挽回损失?该平台一夜亏光是被骗还是其他原因?该平台老师带单承诺收益是骗局吗?网络投资充满陷阱,很多期货投资平台大玩障眼法!但真相只有一个!玄胜杨洋为你揭露非法新型骗-局的层层面纱!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成功不会有任何损失!过程公开透明!

  ​

  ▋前言:股市已经成为大家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股市中大家都希望能证明自己,都希望自己就是那个上帝的宠儿,会获得属于自己的那份收益。可是无论你做什么事都需要一个系统的学习和经验积累的过程。这时候就会有一些股民希望能通过一些捷径在股市中获得成功。这就正好使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有了可乘之机。

  ​

  ▋下面分享一个香港寰宇期货有限公司真实案例,以下的被骗过程是受害者曝光平台:香港寰宇期货有限公司



  我就是在香港寰宇期货有限公司投资的一名受害者,因为做生意赚不到钱,于是开始寻找另外的生财之道。近期我在网上炒股时机缘巧合收到了香港寰宇期货有限公司业务员给我介绍平台的资料,宣传高收益零风险,是发家致富的好路子。我虽然怀疑但是架不住对方总发给我一些赚钱诱惑,就跟着开了户,鬼迷心窍地入金15万跟着所谓的资深分析师张宗飞做单。刚开始有所赚钱,但是后来几天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赚钱的单子很少而且赚的少,而亏.损却是大金额,根本不像业务员承诺的那么美好。

  我感觉到了不对劲但是潜意识里不愿意相信,而且每次亏.损后,香港寰宇期货有限公司业务员和平台资深分析师都会给我发信息,讲一大堆专业术语,诱导催促我加大资金,说是加大资金量,加重仓位,获取更大收益,一把赚回之前的损失而且还有多的。

  就这样,我从入金到加金,一共投有30万,家里的积蓄几乎都快用光了,亏.损了22万,还有8万多的单子一直是处于锁仓状态,我已经意识到自己被騙了,想要出金,而香港寰宇期货有限公司的客服说现在系统在升级暂时不能出金,一连几天都是这样。

  后来我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对,我在网上查找香港寰宇期货有限公司的资料,看到了玄胜杨洋的文章,看到了和我一样的受害者,于是我就找到了玄胜杨洋帮助我维权。在维权的第5天,我接到了香港寰宇期货有限公司的电话要求撤诉协商,签署了撤诉协议,香港寰宇期货有限公司将我亏损的钱退还给了我。

  ▋结语:相信很多投资者看完后都有同样的感受,那么共同的市场格局是如何形成的呢?

  1、网上交友:骗取信任:首先,销售人员(即不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获取投资者信息,通过投资经验交流获得信任,进而渲染赚钱氛围。

  2、骗钱投资:在推销员的骗局下,投资者开始和所谓的老师一起投资,但基本上赚的少,亏的多。第一步是让投资者尝到甜头;第二步是在平台上讲课,说服投资者增资,最终“收市”!

  3、服务费陷阱:非法平台服务费惊人。平台采用T0模式,杠杆率33倍。交易中的单笔服务费高达16%,一买一卖的总服务费高达32%。投资者将对每笔交易收取超高的费用。赚钱几乎是不可能的!

  4、幕后、幕后操作:平台方也会通过修改汇率来影响商品的报价。一旦幸运的投资者真正赚钱,会员单位会立即找到平台方,限制交易,把这部分赚钱的投资者踢出去,停止赚钱。当你赚钱的时候,这个平台正在赔钱。

  ▋玄胜杨洋提醒:

  当你知道自己亏损了,不要急着去找平台,找分析师,找带单老师理论,可能你冲动的去找他们理论的时候,可能已经打草惊蛇了,给了他们提醒,让他们有做应对的时间,甚至于关掉平台跑路。当你意识到自己被片了第一时间要相信自己,知道自己是怎么掉入他们圈套的,同时收集好你被片的一些相关的资料,只要他们平台还在营业,是可以通过维权来挽回损失的。

  玄胜杨洋团队虽然不能保正百分之百能追回,但只要你提供的正据资料完善,操作时间比较近(半年之内),玄胜杨洋团队基本上都是可以追回的。

  本文由玄胜杨洋团队独家策划撰写,希望能通过此文章对那些在金融市场受骗亏损的朋友有所帮助!

  本文纯属个人观点

  作者:玄胜杨洋联系方式官VX/QQ:42422305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2-25 09:10 , Processed in 0.356526 second(s), 25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