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720|回复: 0

电影众筹投资骗局套路深,误入骗局损失惨重幸遇一帆法援得以挽回

[复制链接]

264

主题

264

帖子

885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885
发表于 2020-7-15 15: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olor=#000][font=&quot][size=3]  随着影视行业的飞速发展,电影投资市场越来越火爆。通过网络向意向者直接筹款,对整个中国电影行业都是新鲜事物。很多的投资人只知道投资电影很赚钱,对电影投资模式并没有深入的了解,难免会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最近出现了很多利用之前高热度电影来行骗的案例。电影众筹是真的吗?如何辨别影视投资骗局?维权咨询一帆法援—凌云团队Tel:18872246254、vx:zyf854996、QQ:3203406619
  
  下面是一位做电影投资的受害者,一帆将此案例整理撰写如下,望广大投资者引以为戒:
  7月4日,郭某和同事金某聊天时,金某说自己最近在一个叫“传递共赢”的App软件上投资,当前正是红利期,她投入了10多万,短短时间内已经盈利了2万元。郭某听后有点心动,便问金某是如何操作的,金某把这个软件的二维码发给郭某让其先下载软件,具体怎么操作金某也说不清楚,但可以把教自己玩这个软件的人推荐给郭某。随后,郭某加了一个微信名叫“钟世华”的人,“钟世华”向郭某介绍,这个“传递共赢”的软件操作方式是投资电影,每部电影都有一个投资周期,有的是3天,有的是一个星期,周期时间一到本金加利润将会返回软件账户,然后便可以直接提现,每部电影的盈利不一样,投资越大收益越高。“钟世华”让郭某在“传递共赢”这个软件上先进行实名注册和绑定银行卡,随后让郭某找“客服”充值。郭某在“钟世华”的推荐下,联系了“客服”,“客服”给了郭某一个银行卡号,让郭某将充值金额转账给自己,收到转账后“客服”会给郭某的账户上充值。郭某首次充值了17500元,然后做了4笔投资。
  7月5日,郭某收到了第一天购买的两部日返利息电影的盈利和本金,郭某见到返利到账,当天又追加充值了5000元,投资了一部5000元的电影,返利周期3天。7月6日,郭某又充值了23000元,投资了3部电影,返利周期3天。当天,郭某收到7月4号投资的电影返利。7月7日,郭某对该投资平台已深信不疑,心想是认识的朋友推荐的,又收到了返利,于是,当天又充值了10万元,投资了两部5万元的电影,返利周期12天,利润将近3万元。当天下午,“钟世华”对郭某说,如果累计充值达到20万,收益可以从20%提升到32%,接着郭某又充值了1万元,想过两天等前期投的钱和盈利到账后再充值20万。
  7月8日早上7点,郭某起床查看收益,却发现平台无法打开,朋友也说打不开平台,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被诈骗了。维权咨询一帆法援—凌云团队Tel:18872246254、vx:zyf854996、QQ:3203406619
  
  如果大家真正的对影视投资感兴趣,想参与影视投资,那么切记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是直接跟该电影项目的出品方或者联合出品签合同,并且需要让出品方出示其对于这部电影的关系文件。
  第二,必须是有纸质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投资认购合同。
  第三,必须是直接打款到签合同公司的对公账户,不接受任何第三方非出品方或者私人账户。
  第四,投资门槛太低或者给出固定收益的平台万万不可参加。

  面对投资,保持理性思考,切勿轻信陌生信息。希望各位投资者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掉事!如果有不幸被騙损失的朋友,不要慌张,冷静的收集好相关证据,及时维.权!作为投资者,一定要懂得辨别正规平台,切不可盲目听从别人天花乱坠的介绍而入场。若不幸被騙,赶紧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记录,保存好证据。在第一时间把问题反映给我们,这样才能挽回大家的损失!维权时间很重要!你在犹豫的时候,平台可能就在准备跑路!援助越早越有利,拖得越久,不确定的因素就越多。维权咨询一帆法援—凌云团队Tel:18872246254、vx:zyf854996、QQ:3203406619[/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quot][size=3][/size][/font][/color]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24 05:32 , Processed in 0.353357 second(s), 25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