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1234|回复: 0

刘晓博:杭州的焦虑:被定位为“第三等级”!

[复制链接]

2463

主题

2549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2853
发表于 2018-1-7 22: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划,即将瓜熟蒂落,这将是中国第一个“湾区经济发展规划”。

  老大还没有降生,老二就已经急不可待了。早在几个月前,浙江就提出了“环杭州湾大湾区”的理念,并在最近获得了上海方面的初步认可。

  于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出现了:

  在珠江口,粤港澳大湾区明确涵盖了香港、澳门、广州、深圳、东莞、惠州、佛山、珠海、江门、中山、肇庆等11个城市(9+2)。而这11个城市划进来之后,区域内“野无遗贤”,没有其他经济发达城市被遗漏了。

  “环杭州湾大湾区”(又被成为“浙江省大湾区”)就不同,这仅仅是一个地理概念。即便这个大湾区获得上海的支持,也只是“1+6”,另外6个城市是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很明显,江苏的苏州、无锡、南通,甚至南京、常州、镇江、扬州被遗忘了。

  换句话说,珠三角城市群可以用“粤港澳大湾区”替代;长三角城市群则不能用“环杭州湾大湾区”来替代,更不太适合用“环杭州湾大湾区”来切分。

  所以很多专家都认为,如果在长三角建设“大湾区”,一定不能无视江苏的存在。即便南京、镇江、常州、扬州不进来,至少苏州、无锡、南通属于湾区。那么这个湾区应该叫做“上海大湾区”更合适一些。

  浙江方面为什么对“大湾区”概念这样积极?当然是谋发展的动力在起作用。此外,或许跟2016年发布《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有关。在这个规划里,浙江方面受到的重视显然不够。

  上图是《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里关于“城市规模等级”的描述,匪夷所思的是,浙江的城市全面“低江苏一等”。

  上海被定位为区内唯一的“超大城市”;
  南京被定位为区内唯一的“特大城市”;
  杭州、合肥、苏州被定位为第三等级的“Ⅰ型大城市”;
  至于宁波,也跟盐城、泰州沦为一个层级。

  上述规划是如何通过的,我不得而知。可以想见,这对于正在冲击“一线城市”地位的杭州来说,绝对是“当头一棒”——原来你在国家规划里是“跟合肥为伍”的城市,哈哈哈哈。

  作为五大计划单列市之一、心高气傲的宁波,竟然跟盐城、泰州混到了一起,估计也郁闷得要死。

  也许有人会说:所谓规划,就是挂在墙上的,该怎么干不还是怎么干吗?说是这样说,其实规划还是有用的,它毕竟代表着官方的认可。

  现在有一个非常好的理由:进入新时代了,自由港都要出来了,无论是浙江省还是长三角都需要一份升级版的新规划。

  从上面这幅“环杭州湾大湾区”的初步设想图看,一个宏大的项目已经呈现在地图上了——连接上海本土和洋山港的“东海大桥”将向舟山延伸,最终把“上海—舟山—宁波”完全联通。这个海上的“外环线”将长达150公里左右,对标的就是目前的港珠澳大桥。

  所以“环杭州湾大湾区”的设想,显示的是浙江尤其是杭州的万丈雄心。首先,在“长三角”区域内,杭州绝对不能低南京一等,因为无论是GDP总量、还是“资金总量”、上市公司总市值,杭州都是区内仅次于上海的,它急需要一份国家级的规划予以认可。

  此外,作为拥有3.5万资金(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的城市,杭州的综合实力已经位居内地第五,仅次于北上深广。而它在科研上的投入强度,上市公司家数、上市公司总市值,都已经超过了广州。在2017年内,关于杭州已经取代广州成为一线城市的说法,甚嚣尘上。

  事实上,杭州的综合实力距离广州还有“一个大连”的差距。但对于杭州来说,这不是问题。因为杭州的“上市公司总市值”几乎是广州的两倍。只要牢牢抓住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激活民间投资,杭州有信心实现最终的超越。

  跟武汉、成都这些城市相比,杭州的弱点是距离上海太近,缺乏足够的“流域面积”。但反过来,有上海在旁边也是一种资源。只要做好错位发展,劣势可以变成优势。而这,正是“环杭州湾大湾区”提出的原因。

  我个人的看法是:“环杭州湾大湾区”最终有可能被国家变更为“上海大湾区”,即便如此,杭州在规划中的地位也会被大大提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中“三流城市”的地位会被改变。

  咄咄逼人的杭州,将对区域内的南京,以及珠三角的广州,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不过,这种压力将变成竞争的动力,让所有的城市都不断进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2-24 00:02 , Processed in 0.476685 second(s), 25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