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1356|回复: 0

徐明天:买不买房?最好听习大大的

[复制链接]

2463

主题

2549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2853
发表于 2018-3-10 10: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房地产税,把很多人要吓个半死。

  这几天反对征收房地产税的声音甚嚣尘上。有人说中国现实不该收房地产税,有人说中国不会收房地产税,有人说中国收不成房地产税。

  但已经没有以前那个上万言书的教授说得那么狠:“谁征收房地产税,谁就是历史罪人”!

  为什么一个在国外正常普通的房地产税,在中国就掀起这么大波澜?

  这就说明,中国的房地产是极为不正常的,到了非征收房地产税的时候。

  极不正常,走到了极端,就是变化的开始。这就是大家都讲的物极必反。

  也就是说,不论你如何挣扎,以前的房地产路线都已经走不通。

  中国房地产极有可能断崖式下跌,就是经常说的买涨不买跌。不用说房地产税可能三五年后再才出台,只要说中国将出台房地产税,中国的房地产就会冻僵。

  那么为什么任志强这些人继续抱着高房价不放,反对征收房地产税,鼓励大家继续投资炒房?

  列宁曾经说过一句名言:那些市场上叫卖声音最响的人,就是最想把自已的货卖出去的人。

  因为他们是以房地产为生,房地产税是套在他们脖子上的一条绳索,房价跌了,不只他们的财富没了,而且他们也没有别的赚钱的能力,也就走到绝路。

  他们会愿意走到绝路上去?

  必然拼命抵抗。

  另一个阴谋,他们现在是要继续制造房地产的春天,掩护炒房集团出货,让大家接盘,他们出逃。

  李嘉诚已经跑了,潘石屹跑了,其实开发商差不多都跑了。他们本来就是皮包公司,没有什么资产,买地皮是银行的钱,建房子是建筑商的钱,他们还卖楼花,房子还没建,他们就赚了钱。建成一个项目,赚了钱,他们就把钱赚转走,新的项目重新开始。因此,开发商的负债率超过60%。

  他们赚得钱去哪儿了?

  难道你愿意当接盘侠?

  当前,买不买房?

  这是老徐(微信公众号:手抄报)对大家的第一个劝告。

  有人说刚需,要结婚了,就得买房,不买不行。

  有人说,一直想买房,买不起,总算攒够钱了,能买房了。

  买不买?

  我认为,要听习大大的。

  习大大说,“房子是住的”。

  如果你是住的,又有钱,买得起。当然可以买。即使是征收房地产税,一套房也可能免征,最多 你买房的成本会高一些。

  你说,过去没听任志强的话,后悔房价越来越高,担心现在不买,今后又更高。那买就是了。

  但是,到了这个节骨眼上,等等,可能是一个好的选择。

  另外现在提倡租房,先租着也不是不可以。

  最近有56家银行对住房贷款停贷,可能不是制造房子缺货的紧张气氛,可能就是阻止你在高价位上买房,等一下,房价又会涨上去?

  这就看你自已判断了。

  有报道说,很多城市又出现排队抢房。开发商制造的这种假报道最好不要信,不要听。开发商耍得那些手段跟赌场差不多,排队的人是花钱雇来的,卖出去的房子也是花样很多,你摸不清水有多深。

  炒房的还是热火潮天,有人说我过去失去了机会,现在要抢上最后一班车,不能只让别人赚钱,我也要赚钱,也要买上几套房子保值增值。

  你愿意,你就炒,法律现在也没有禁止。但是你别反对房地产税,也别房价下降就去砸售楼处。

  但你也要记住,习大大那句话完整的说法是“房子是住的不是炒的”。你不听话,就是要炒房,那就炒呗。

  但是风险自担。已经说了这么多,你偏不听,一旦房价下跌,就不要怪别人。更不能反对出台 房地产税,要保护你的财产不贬值。

  有人说,政府调控房地产这么多年,越调控房价越高。前年说去库存,库存去了多少不知道,政府的地价是越卖越高,2017年政府卖地又创新高。

  这是事实。

  可大家要知道,十八大有个过渡期,现在是十九大了,中国进入了新时代,老黄历过时了。你想到过十九大一结束,房地产税就要出台了?

  还有习大大是习大大,做得比说得多,做得比说得好。一些认为不可能办成的事,习大大办成了。官员吃喝风刹了多少年越刹越盛,被称为不治之症,习大大基本就把它刹住了。

  老徐就不相信习大大管不好中国的房地产!

  大家不要急,习大大一定能把一些事情办好办彻底,其中就包括房地产这件事。它是中国所有问题的牛鼻子。

  买不买房?最好还是听习大大的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23 12:47 , Processed in 0.537287 second(s), 25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