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石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分公司的孙晓国实名向媒体反映称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中石油公司经理孙晓丽,因为多次实名举报却一直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核实和回复及处理?
经过记者调查采访孙晓国了解到:2019年8月份,孙晓国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石油公司纪检委实名制举报中石油甘南县公司总经理孙晓丽暴富和巨额钱款来路不明及违法放高利贷问题,齐市中石油公司纪检委又把举报材料转给中石油黑龙江省分公司。同年9月份,齐市中石油公司纪检委工作人员石磊和黑龙江省中石油分公司工作人员薛怀胜等两名工作人员在齐齐哈尔市白鹤宾馆洗浴找孙了解情况后,两名纪检人员又去齐齐哈尔市的嫩江市警方进行调查取证,没想到哪里警方竟然不配合。就因为被举报人孙晓丽及相关县市证人拒不配合,孙晓国的实名制举报一直到现在都不了了之。2020年初,孙晓国又打电话给黑龙江省中石油分公司纪检委,只是回复说让其等待。之后孙晓国在今年6月份把举报材料寄给齐齐哈尔市纪检委书记蒋在成和黑龙江省纪检委举报中心。
2020年11月8日孙晓国又给黑龙江省中石油公司纪检委工作人员薛怀胜打电话咨询举报信处理没有?薛回复说在疫情解除后就已经转给齐齐哈尔市纪检委了。
据孙晓国反应到现在还没有任何迹象说明已经转到齐齐哈尔市纪检委,因为齐齐哈尔纪委并未找自己了解过任何问题。(记者/晓风)
附:孙晓国实名制举报孙晓丽的举报信具体内容和事实。
对孙晓丽违法发放高利贷及采取软暴力领人私闯民宅其它违纪违犯问题的举报
尊敬的齐齐哈尔市纪检委和扫黑除恶办领导;
我叫孙晓国,男,家住齐齐哈尔龙沙区新化小区69号楼231室,身份证号: 230224195404190013。
我要举报的是中石油齐齐哈尔石油公司甘南县石油分公司经理孙晓丽,女,党员,正科级,在职期间存在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为了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望,现将我了解的孙晓丽违法违纪的事实列举如下: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孙晓丽的个人合法收入与现有的巨额财产明显不符,且出入巨大,仅从个人的现金拥有来看就有1600万元之多,这些现金有欠据和法院的受理为证,其证据材料在后面,她利用其亲哥哥孙晓光在齐市龙沙法院任职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并刻意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其中900万元用于发放高利贷,据我了解她个人没任何合法企业和生意同时也没有家族企业和生意,她的个人收入仅靠个人的工资或少量的奖金,做为齐齐哈尔石油公司甘南县石油公司经理(正科级中共党员)一个央企的中层管理人员,个人收入和实际拥有的财产相差如此巨大,这还不包括本人拥有的车辆和房产或其它物品,她曾和我讲她的司机王海东曾强行让她一次性报销个人饭费达4万多元,她说王海东知道不少事我不给他报销不行。请有关部门详察是否有贪污受贿行为。
二、违法发放高利贷获得非法暴利
我于2012年经原齐齐哈尔市石油公司经理刘春成介绍认识孙晓丽的。
孙晓丽在得知我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后主动提出以个人名义给我抬款,但是利息要高出银行利息很多,为了缓解经营困境我无耐之下接受了她的"好意"。
2012年11月23日我收到了她的第一笔抬款20万元,月利息为1.6万元; 2012年12月8日我收到了她的第二笔抬款30万元,月利息为2.1万元;截止到2015年末共抬钱给我900万元(我个人认为她的资金与实际收入严重不符),从2016年起我每月需要偿还的高利贷利息己达41.3万元,截止到2018年7月共向她支付高额利息1800余万元。以上事实均有银行流水,公司账目和孙晓丽亲笔收据为证。
在收取高额利息的过程中,她经常使用软爆力威胁、谩骂、恐吓,还让陌生人给我打威逼电话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更为过分的是她在2017年8月4日晚将我的奥迪A8轿车(黑B00512,价值118万)冲抵两个月的利息强行开走,并索要了A8轿车的相关手续(后期在黑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上已经查不到该车辆信息,估计已被过户)。
2017年12月孙晓丽想让我使用公司名义帮她开具汽油发票,由于我资金紧张无法支付多余税款,于是她便主动提出税款由她支付。之后我们一同来到碾子山税务局,工作人员杨旭对了她的银行卡确认金额后开具了汽油发票,由于当时已到下班时间相关部门已经无法办公,所以她与税务机关约定次日一早就来转账并将银行卡留在税务局,可是到了第二天她却将银行卡挂失并抵款不予缴纳税款,在税务机关的催促之下,我无奈的垫付了17万元的税款,她这种不讲信誉、出尔反尔的行为无异于欺诈!
2018年6月4日她伙同刘春成、王辉等人于晚9点来到我在大庆的住处索要欠款,因当晚我急于坐火车去北京办事没有时间与其纠缠,所以请她们离开住处,但是这三人强行留在我住处就是不走,我没有办法只得先行离开。过几天回来才发现,她们趁我住处没人期间将我和其他工作人员房间衣柜、抽屉、办公桌等家具物品全部翻遍,并偷取了我的公司账本、营业执照副本、电话号码本、合同文本及其他部分物品。据我个人了解,以上丢失物品大部分现在仍都掌握在孙晓丽手中。非法搜家。
三、非法经营倒卖劣质成品油获暴利
孙晓丽作为齐齐哈尔石油公司中层领导中共党员,为了谋取私利真是煞费苦心。2015年9月她以私人名义购买一车辆油槽车用于倒卖劣质油品,雇佣司机为王海升并利用职务之便指使本单位正式职工王海东利用工作时间私自担任押运员并分取高额回报。在此期间孙晓丽冒用甘南县石油公司名义销售成品油非法获利,其劣质油品主要销往甘南龙飞公司所属加油站及其它个人加油站,如:兴十四加油站,由于孙晓丽冒用石油公司的名义销售所以销量甚好,仅几个月的时间累计销量麻雀虽小达到3000多吨!由于其所售劣质油品与正规油品价差巨大,所以获利极其丰厚!
随着孙晓丽贪欲的不断增长,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空间自2016年8月孙晓丽开始从大庆市东方化工厂购进劣质油品。大庆市东方化工厂是一家私人企业,其老板是高海峰,据了解东方化工厂并不具备生产和销售成品油的资质,也未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该企业属于典型的违法生产,其私自调和的油品属于典型的劣质油品!直到2018年末孙晓丽总计销售东方化工厂劣质油品5000多吨!以上信息和数据可通过孙晓丽单位职工王海东证明核实。
由于孙晓丽销售的是劣质成品油,其各项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这就给消费者以及安全环保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危害。2016年秋,孙晓丽销售的劣质成品油曾被黑龙江省嫩江县公安局查处,为了平息此事据孙晓丽本人亲自所讲共计花费100万元进行运作贿赂,至今嫩江县公安局仍留有相关案底。
以上所提供的账目和金额均由刘春成均有记载,刘春成系原齐齐哈尔石油公司总经理,后来因其经济问题被判入狱,获释后被孙晓丽雇佣为私人会计,月薪8000元。据了解刘春成为有妇之夫,孙晓丽与刘春成在其任齐齐哈尔市石油公司经理期间就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至今两人仍姘居在一起,造成极其不好的社会影响!此事实原齐齐哈尔市石油公司的老职工都能证明。
以上材料均属实,目前很多群众对被举报人的行为敢怒不敢言,我们殷切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的认真进行核实、查处,给人民群众一个交待,维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孙晓国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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