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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富力新城学区房骗你没商量 奸商以财养恶阻断依法维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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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20: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购房客户刘泓君律师,在当今的法制社会里,涉嫌合同诈骗是要坐牢的,但是居然有人明目张胆的诈骗执业律师,是谁给骗子这么大的胆气:

  我在团泊镇买房子主要是为了孩子能够在翔宇力仁学校上学,当时联系金乐家中介业务员果凤全时,他承诺买了富力新城的房子一定能够上翔宇学校,高层的价格是均价每平米6200元,而且我看的高层的宣传图片位置是翔宇学校对面,距离不到一公里,实际定房的位置距离学校2.6公里(位置欺诈)。

  我2020年4月24日去富力新城销售部时,看见大厅里的销售在给前来看房子的人讲解:“翔宇力仁学校是仁爱集团出地,富力集团出资建设的,买了富力新城房子的业主可以优先入学,即使招生名额没有了,即使加位子也会保证业主的孩子能够入学......。”(影响购房目的的重要欺诈)。

  谈到房价时,原来承诺的6200元每平米就变成6993.45元了(价格欺诈),销售秦莲说可以花3万元买10万元的优惠卷(返本销售),但是为孩子上学我忍了。

  

  可是到了4月27日我再次打电话跟翔宇学校了解详细的转学事宜时,冯老师说出两个无法入学的条件:一是、入学前要通过考试,孩子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数必须达到240分以上,成绩差的不能入学;二是、现在还有2-3个名额,如果到时候没有名额了,孩子即使通过考试了也不能入学。即使我的孩子通过入学考试了,2-3个名额转瞬即逝,也无法轮到我的孩子。当我向富力新城销售提出解除预定合同时,却遭到拒绝。

  一、中介公司业务员的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信息确认销售公司是否担责问题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而且销售公司宣传彩页上就有翔宇学校,也是‘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也是依法应当明示的重要内容之一。且《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了:“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因此,金乐家中介的欺诈行为依法应当由百合公司承担后果。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根据本办法第十四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除了以上法律规定外,关于我花三万元钱购买十万元优惠的性质,根据《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应当“按照每套房屋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中介公司也要承担处罚。

  二、通过天津市静海区的行政机关依法维权遭到推诿拒绝

  通过上述事实证据与法律依据都能够锁定销售公司涉嫌欺诈销售的行为,依法应当执行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且依照法律的规则还应当受到3万元的罚款。尽管根据根据法律规定,我的1万元定金和3万元优惠款的应当加倍返还给我,但是,当我请求静海区市场监管、物价和房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时都推诿‘不作为’,这些行政职能部门都变成富力新城销售部豢养的‘打手’了,根本就没有一个部门能够依法履职。天津市静海区的国家行政机关成了富人强取豪夺弱势百姓的帮凶!

  三、通过司法途径维权遭遇大邱庄法庭边永泽法官违法办案

  我在向静海区行政机关投诉无果后,去静海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立案到庭审结束期间我就遭遇了办案法官的三次违法行为:

  (一)立案时被法官要求缩减《起诉状》

  当时立案庭的女法官说:“您是执业律师,就应该知道《起诉状》不能够写这么多。”,我告诉她:“我之所以要写这么多,是因为现在的很多法院的法官都瞪着眼睛说胡话,我把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都在《起诉状》中写清楚了,即使庭审中法官再不让我陈述、不让我举证质证,我的《起诉状》里都有了,你法官想抵赖说我没有事实证据或法律依据也不成,我的《起诉状》写的这么清楚,就是要防止法官违法办案的。”。

  在我的诉讼经历中,经常遇到立案庭要求只写一页《起诉状》的情形,一页起诉状掐头去尾之后,还能够说清楚诉讼请求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吗?

  (二)大邱庄法庭边永泽法官开庭程序有三处严重违法

  1.传票通知2020年12月25日14点开庭,结果我到了之后告诉我说法庭忘记通知被告开庭时间了。这样的理由荒唐不?

  2.公开审理的案件当庭没有依照最高法院的强制性规定录音录像,理由是:“我们法庭没有这个设备。”,大邱庄作为一个改革开放之前最富有的乡镇,天津市也不是贫困地区,这样的理由合法吗?

  3.庭审时不质证、辩论,开始让我举证之后就要进入下一下程序,我问法官说,不质证了吗?边永泽法官说:我们按程序来,一会在质证。等到最后陈述完了也没有再质证辩论,我再问法官时,他说质证辩论程序已经过去了。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征信系统》网上查询可知,该销售公司就在2020年4月9日刚刚因为发布违法、虚假广告多人被骗上访被处罚。即使这样,有50多起涉及购房被骗的诉讼居然都被法官以没有欺诈销售的证据为由不予支持。

  

  承担富力新城销售的百合湾公司因为发布违法、虚假广告4月9日已经被静海区处罚了。

  (三)庭审后超过审限只调不判的事实也证明司法机关在充当保护伞

  本案于2020年11月27日立案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定审限为三个月,至今超期一个半月了依然只调不判。因为在法庭开庭审理中我明确表示,如果我一审败诉,我就打二审;二审败诉我就打再审;再审还败诉我就去最高法院申诉;申诉驳回我就启动媒体舆论监督。我就不相信这样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诉求于法有据的案子我打不赢!边永泽法官意识到,如果自己再枉法裁判后果很严重。但是,一旦判我胜诉,此前很多败诉的同类案件的受害人都会再审翻案,结果很难收场,所以只调不判。

  

  百合湾公司的诈骗销售行为,不单是构成‘返本销售’行政违法,还构成民事欺诈销售,更构成涉嫌合同诈骗刑事犯罪。面对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严重后果,为什么被告还肆无忌惮有恃无恐?是谁给了他这样的底气?被告长期‘以财养恶’致使静海区的行政、司法机关成了他豢养的‘马仔’,这已经成了‘众所周知’的免证事实 。正如我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时当庭质问审判长姚春涛一样:“你既然能够坐在法庭上,就应该是通过法律资格考核的合格法律职业人员,你不可能是法盲。如果你没有收受被告人的好处,你为什么作出明显违背全国人大立法、违背最高人民法院的强制性规定违法办案?”。

  由此事实证据可见,天津市静海区的行政、司法机关成了为富力新城销售公司保驾护航的看门的‘打手’了。我是一个职业律师,而且是一个受益民众超过十亿人的公益维权人士,连我依法维权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一般百姓还想依法维权吗?所以,此前的50多起因被欺诈销售引发的诉讼都以受害人败诉结案也就不奇怪了。

  早在1951年毛爷爷就说过,我们更要防止我们的同志中那些已经变成敌人的人。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司法机关里有的是为人民(币)服务的敌人,没有为人民服务的--公仆!

  供稿人:执业律师 刘泓君

  2021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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