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712|回复: 0

北京中富金石实力跟宣传严重不符,交了会员费被骗可以退费

[复制链接]

1833

主题

1838

帖子

5809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809
发表于 2021-5-18 23: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中富金石实力跟宣传严重不符,交了会员费被骗可以退费

北京中富金石团队实力与宣传严重不符,交了会员费推荐的股票都是垃圾股票,根本没有宣传的那么好,月收益多少、有牛股推荐都是为了忽悠大家交费的幌子,那么交了会员费被骗的会员费还能退回吗?退费需要那些资料?



问题公司:中富金石

团队及产品:

彦选天机:韩忠彦导师及团队

降龙擒牛:陈佳平导师及团队

龙虎联盟:宫彦召,佘欣卓导师及团队

案例分享:

在2020年7月末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告,无意中加入一个微信群,8月初期此群不断一企业微信在群里推荐免费个股,发送每日财经早中晚报。晚上发送直播链接看老师做直播讲解。期间不断发送出老师推荐的股票连战连捷,收益丰厚。说是他们老师每日研究,团队一起看研报得出来的消息。此时群里有不少人开始问怎么加老师微信,想请教老师有一对一的辅导,然后就有管理人员出来说付款服务费,成为他们的内部会员就可以跟老师一起参与做股票了。

后续客服不断给我发客户盈利交割单以及当时指导老师的详细指导说明,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于8月24日引诱我缴纳1600元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费用,作为此次优惠活动的预定金,随后补交5万元整就可以跟上老师的操作。本人在8月25日上午转账完毕后,随购买完成后签署所谓的服务合同,当时太忙也没有详细看。

所有按照他们公司流程步骤完成后询问销售的态度没有以前好了,问销售推责任给秘书,秘书又会推责任给老师。老师于2020年8月25日当天下午给我发股票代码及操作指令,第二天2020年8月26日早上并没有宣传时那样涨幅,在询问老师需不需要及时止损的情况下,老师还说继续持有就可以,直到下午股票越跌越狠。

事与愿违,合作之后就跟之前说的完全不一样,当天下午推荐的股票都是一些垃圾股,根本跟他们之前微信群推荐的股票相差的特别多,根本没有涨的。回想原来的销售说过的话,当时购买完成后也要求我退出群,但我并没有自行退群随后直接把我踢出这个短线游资群,后来询问到,为什么最近我都没有收到你们的战报了,看不到你们当时所宣传其他用户的收益?此时回答的是,跟秘书沟通过了,秘书会给我发的,但我并没有收到秘书的任何信息,只有日常的直播开始的图片。我觉的这就是一个骗局!

这样的公司这样的水平,凭什么收取高昂的服务费!收了服务费不仅没让我赚钱,还让我亏损严重。后来在网上搜到北京中富金石的相关信息,看到金融卫士曝光关于北京中富金石收费荐股的套路和我经历如出一辙,于是,寻求金融卫士帮助讨回我的血汗钱。



免费荐股收取会员费阴谋陷阱揭秘!

1、高科技炒股软件陷阱。很多或个人夸大宣传炒股软件,捏造五花八门的选股荐股功能,诱惑投资者主动联系,骗局信息服务费。

2、钓鱼式营销电话陷阱。电话营销是非法投顾的传统展业方式,用各种手段获取股民信息,编制洗脑式营销话术,骗局股民咨询费分成。这种电话很多股民都接到过,先推荐个股让观察,如果大涨,接下来就不断电话营销;如果跌了,就先回避一段时间。

3、服务升级陷阱。股民接受非法股票咨询服务后,不管盈亏或个人会继续以升级会员、更高等级的专家老师、内幕消息等套路,骗股民继续缴费。

4、证券节目资深专家陷阱。股民们不要轻易相信各种广播电视上的证券节目,它们包装出各种专家、嘉宾等诱导投资者入局,骗局会员费服务费等。

5、冒牌机构陷阱。很多非法投顾公司假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有资质的机构,举办免费证券投资讲座、报告会等现场宣讲方式或电话营销手段,诱骗投资者交各种服务费。

6、草根炒股专家网络陷阱。非法投顾公司或个人利用VX、股吧和博客等网络工具,发表各种股评、荐股等,塑造“股神”形象,诱骗投资者交钱。

如果您被骗,请保留好相关证据,达到以下几点基本上都是可以追回的:

1:有交易报表和者银行流水的

2:平台没有跑路还在运作的

3:有跟平台业务员和喊单老师聊天记录的最好。

满足以3个条件我们有8成以上的把握追回、时间3-15个工作日,个别平台会需一个月左右。合作之前会签署明确的协议书,金融卫士再次承诺客户,维权不成功绝不收取任何费用,追回款到你卡上了再给佣金。

公众号/慧眼识风险(王鑫官微cau147   QQ:26318463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2-27 12:48 , Processed in 0.407407 second(s), 25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