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505|回复: 0

中富金石投顾费涉及虚假宣传吗?进阶训练营服务费被坑怎么办?

[复制链接]

1015

主题

1015

帖子

338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382
发表于 2021-7-5 17: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富金石投顾费涉及虚假宣传吗?进阶训练营服务费被坑怎么办?

中富金石是正规平台吗?中富金石合法吗?中富金石靠谱吗?中富金石有机构监管吗?中富金石交服务费是骗局吗?中富金石投顾费涉及虚假宣传吗?中富金石服务费是否夸大宣传?中富金石交股票会员费被骗?

中富金石降龙擒牛,彦选天机,龙虎联盟,进阶训练营服务费被坑怎么办?中富金石韩忠彦,陈家平,宫彦召,佘欣卓老师给的操作建议为什么都是亏的?中富金石直播间听课后续收取服务费是坑人的吗?

现如今互联网的发展已经普及,这几年所谓的投顾公司越来越多,这些“荐股大师”声称能准确预测股票的涨跌来稳定获利。有的人推广自己的神机妙算,让人加入会员,就可以获取内部消息,让大家跟着自己买股票。顾问李然(VX:Mre343)

而且是保证收益是杠杠的。其实这背后确是一个很大的阴谋,相信有很多股民频繁接到陌生电话,声称对方是证券公司的,为了回馈广大股民,要把大家拉到微信群每天免费推荐牛股,诱骗他人参与投资这种欺诈牟利模式,国家已经明令禁止!



当你被拉入群里后,你会发现有很多类似你这样的股民大家都是其乐融融,并且都在讨论群里推的股票有多好,赚了多少钱,其实这些都是“托”罢了。群内推荐的股票,之所以很多会大涨,并非导师预测有多准确,而是埋下一个更大的坑,等着股民一步步踏入陷阱。当你发现的时候别人已经将你拉黑。

今年1月份吴先生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有免费荐股,吴先生正好自己平时也玩玩股票,于是就同意了加入他们的群里,群里有老师每天推荐,刚开始都还可以,后来就不推荐了,说是要成为他们的会员.

直到1月15号我当时信以为真,交了共计29800元半年的投顾服务费。从那至今一直按照他们提示操作股票,结果从当时亏损几千到几万现在损失共计10万元,找其退还服务费,其一直推脱,更以给我推荐更好的票为借口,迟迟不退还,并且推荐的股票都是跌的。顾问李然(VX:Mre343)

既然给我保证了收益,那我所损失的不但不给我补偿,我交的服务费还不给我偿还,这是不把客户当回事!公然的行骗!这件事我越想越不对劲,于是我在网上搜索中富金石的资料,看到了顾问李然的文章,我才了解到,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骗局!



我找到了顾问李然,委托他帮助我维权追回损失,在顾问李然的帮助下,维权的第10天,我接到了中富金石的电话,中富金石与我和解撤诉,并且退还了我交的服务费,目前截止到今天中富金石依旧在运作骗人,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到正在浏览的诸位!

常见荐股套路,是以一位“炒股专家”为核心,辅以数十名托协助,再加上几百名无知群众为基础组建起来的群。群里唯一的“炒股专家”地位超然,每天的工作,就是开直播,在线讲解股票形势”“专家”的讲解往往“很有水平”一方面是因为群里的托在卖力吹捧。

“专家”找时机带人做单,迅速确立“股神”地位。博得你的信任。在赢得你的信任之后,专家就会透露这样一个信息:“现在股票行情不好,老师我现在做大宗商品投资等赚了不少钱,有想赚钱可以找我的助手开户。”你没有想到的是,其实你充钱开户的软件,是诈.骗公司的。

也就是说,你玩的是他们自己制作的软件,他们自己做的庄,你就是板上的肉。当然,前期肯定会在账面上让你小赚,因为要引诱你加大投入。三番四次缠要你追加投资,直到你再也榨不出油水了,才算结束。顾问李然(VX:Mre343)



对于当前越来越普遍的金融不法行为,投资人需要做的就是树立良好的防范意识,提高警惕,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不要贪婪,要保持平常心,这样才不会被不法分子的花言巧语和不切实际的利益诱惑。顾问李然(VX:Mre343)

股市江湖骗术花样不断翻新,但根据现有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凡是向投资者收费并保证收益的,肯定就是骗局。道理很简单:证券法规不允许保收益!遇到类似的投资咨询机构和博客(微信)荐股,中小投资者就应该多一个心眼:大凡是稳赚不赔的荐股分成游戏,初看起来似乎是有利可图,但非法机构承诺的馅饼最终准是陷阱。

只需提供证据【喊单聊天记录,引导开/户入金记录,入金记录】,李然帮您维.权,追回损失!7---15天必有结果!

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

文/李然(VX:mre343   qq:131793299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25 20:30 , Processed in 0.320663 second(s), 25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