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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治市上党区人大代表、南仙泉煤业法人代表李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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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7 18: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央纪委,国土资源部,国家信访局,公安部,中央政法委:

  我们是南仙泉煤业施工队代表,我们代表施工队300余名工人向领导诉求我们的冤屈和无奈!为了维护我们农民工的合法利益,现就长治市上党区人大代表、山西长治羊头岭南仙泉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仙泉公司)法人代表李义平违法违纪的事实举报如下:

  一、李义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我们签订承包合同书。

  2019年南仙泉公司找到我们代表,就3#煤层的开采事宜进行商谈,带我们实地下井看了3#煤层工作面,并且给我们出示了3#煤层的开采手续,使我们误认为3#煤层的开采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在李义平、段志强的诱骗下,他们以当前矿上经济困难为借口,其真实意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误导我们交押金300万元,向我们借款1200万元,共计1500万元。在骗取了我们1500万巨额资金之后,南仙泉公司与我们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自甲方正式销售开始,甲方每月退还乙方300万元至500万元,最多分四次退完。

  2019年3月10日开始出煤销售,销售后的资金至今未归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方又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3#煤层的建设和开采。2019年7月,上级有关部门查停了南仙泉公司,我们被迫停工至10月份。之后上级罢免了张艳军矿长并对南仙泉公司进行高额罚款,此时我们才知道南仙泉公司3#煤层没有正规的开采手续。李义平一直隐瞒真相,欺骗我们F在进行非法开采3#煤层(3#煤层的手续至今未有相关部门的批复)。2019年10月份以后,南仙泉公司不与我们签订15#煤层补充协议,强行让我们就15#煤层进行开采。

  南仙泉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内容,骗取我们保证金、垫资款等共计约2500万元,恶意拖欠工程款,拒不返还保证金、垫资款、以及押金。在双方的承包合同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却又把我们承包开采的工程违法发包给第三方,还阻止我方进入矿区工地,使我方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与黑恶势力、强盗有什么区别?!

  二:南仙泉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义平、段志强克扣箕斗煤吨位、私做假账、私吞国有资产。在煤矿经营过程中,李义平等人不顾该矿系国有控股(山西长治羊头岭煤业有限公司占股50.99996%,该公司系国有独资企业)的情况,违法开采3#煤层,且在开采的煤块中掺矸石,克扣箕斗煤吨位,将开采的12万多吨煤予以私自低价销售,中饱私囊,侵吞国有资产。

  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书庆进驻矿上长达两月有余,与矿方相互勾结,中饱私囊!我方与矿方签字、盖章认可的许多工程不予结算,张书庆是羊头岭南仙泉煤业黑恶势力的帮凶,是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审计代理人。(附情况说明)。

  南仙泉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义平、段志强的合同欺诈、违法开采、侵吞公司资产等种种违法行为,不仅侵犯国家利益,而且严重损害我们施工队的合法权益,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截止目前,南仙泉公司尚欠我们押金、合同借款、垫资款、工程款等共计约4600多万元。呈请有关部门能够严厉打击南仙泉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义平、段志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

  尊敬的上级领导,李义平,段志强,张书庆等人违纪违法,贪污受贿,私吞国家资产,坑害农民工,无法无天,称霸一方,是黑恶势力!我们被逼无奈,向领导控告他们,?希望上级领导体察农民工的苦难深重,为农民工伸张正义,打击黑恶势力,解救我们于水深火热之中,尽快解决我们的问题!返还我们的财产!我们决心与这些人斗争到底!不解决问题决不放弃!不取得胜利决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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