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257|回复: 0

金瑞期货平台正规吗?跟着老师操作亏损爆仓可挽回!

[复制链接]

7435

主题

7437

帖子

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477
QQ
发表于 2021-9-28 16: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瑞期货老师带单亏损惨重怎么办?手把手教你追回资金!
  金瑞期货正规吗?金瑞期货合法吗?金瑞期货靠谱吗?金瑞期货可信吗?金瑞期货受市场监管吗?金瑞期货怎么样?在金瑞期货亏损惨重怎么办?如何挽回损失?老师频繁指导交易有何猫腻?老师频繁喊单刷手续费怎么处理?
  曝光平台:金瑞期货
  操作方式:APP、实盘交易
  带单老师:因代理商不同而异(不影响后期处理)
  交易品种:螺纹钢、燃料油、农产品、有色金属、贵金属、橡胶、不锈钢、金融期货、大宗商品等
  带单方式:一对一指导、群喊单、直播间带单
  违规方试:诱导入金、保证收益、后台操控,刷手续费
  (本文由旭日法援总结撰写,欢迎来电或添加17812116072)
  以下是受害人赵先生的亲历自述案例(经过本人同意由旭日整理后发布):
  我微信一陌生好友问我股票情况,因为不认识所以没有周末理会他,后来他给我发了几张近几天的盈利图,说是认识一位老师带着他的,问我有没有兴趣,便把我拉进了一个股票交流群,群里面有老师每天分享股票知识以及大盘分析,偶尔会推荐几只牛股给大家,
  第二天我都参照着行情看到老师推荐的股票大多都涨了,分享的知识很专业,我也学到了不少东西,于是开始关注群内的动态,之后助理给我发送了一个链接,打开后是一个直播间,老师每天分时间段开直播讲课,让大家按时进直播间签到听课,可以继续领取免费股票。
  讲了大概大半个月时间,老师在直播时说现在股市行情不好,自己在做期货,问大家有没有兴趣,说到可以把在股市中亏的钱赚回来,群里很多人都说让老师带大家赚钱,老师推荐在金瑞期货平台开通账户,并把客服专员拉进群帮助大家。
  出于对老师的信任,我联系了客服专员成功在平台开通账户,入了25万元开始跟上老师的操作,刚开始让我们一成两成仓小仓位操作,严格设置了止盈位,说是行情多变减少损失,账户上前两天基本上都是盈利的,开直播时说现在战果不错,逐渐找到捡钱的感觉,通过内幕消息了解到即将会有一波大行情,大家可以把手上的资金都加入进来,加大资金会有翻倍的收益。
  我当时鬼迷心窍样连夜凑了四十万万都投了进去,然后开始让我们加大仓位操作,账户上开始出现亏.损,不到一周的时间,账户上的资金还剩下了11万,想出金也一直出不出来,他们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还让我们继续加金,带我们连本带利的赚回来,这时候我才感觉到不对劲。
  后来我在网上看到了金融追损旭日曝光金瑞期货的文章,才知道自己被骗了,我赶紧找到了他们,在了解他们前期不收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委托他们帮我处理此案。经过他们团队处理,金瑞期货联系到我并赔偿了我大部分亏损。
  套路一:高额回报
  很多人往往想付出之后,就立马获得回报;或者是想以极少的付出得到极大的回报,甚至梦想着不用付出就能回报,这种赚快钱。拿暴利的心理,是典型的贪婪心理导致的。
  套路二:保本保收益
  现在理财产品已经打破了刚兑,不能承若的保本保收益,即使是银行存款,也不会给你表示的保本保收益,连安全的国债都有风险,更何况是这些不明来路的投资产品。
  套路三:高额返.利
  返.利本来是一种正常的消费模式,指消费者购买商品之后,再返还给消费者一些利润。但是高额返现就成了常用的手段,例如购买商品之后,不仅能够获得积分,可以换取商品,变成真金白银。
  套路四:盈利模式不清
  任何一种金融产品,不管包装得多复杂,一定会有一个底层的实体资产,否则这个产品就是无源之水,如果底层资产不清楚、不透明,上层产品随时都可能会坍塌,既然是,那么肯定就是无水之源。
  ▲金融追损旭日在这里提醒您:
  投资被骗后,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达到以下几点要求我方可以通过维权处理帮你追回:
  1:亏损额度超过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交易记录在半年以内的
  3:有交易报表和者银行转账记录的
  4:平台没有跑还在运作的
  5:有跟平台业务员和喊单老师聊天记录的最好。
  资金被骗不要灰心,满足以上5个条件我们有8成以上的把握挽回、时间1-15个工作日,个别平台会需一个月左右。合作之前会签署明确的协议书。
  不成功不收任何费用!
  (本文由旭日法援总结撰写,欢迎来电或添加1781211607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30 08:33 , Processed in 0.152207 second(s), 25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