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269|回复: 0

新纪元期货老师带单亏损怎么办?损失能追回吗

[复制链接]

7435

主题

7437

帖子

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477
QQ
发表于 2021-10-14 17: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纪元期货老师带单亏损怎么办?损失能追回吗

  新纪元期货怎么样?新纪元期货正规吗?新纪元期货可靠吗?新纪元期货是合法的吗?新纪元期货安全吗?新纪元期货合法吗?在新纪元期货被骗.了怎么办?老师带单亏损是被骗.吗?在新纪元期货亏损被骗.能追回损失吗?新纪元期货是什么机构?新纪元期货老师带单正规吗?平台喊单老师诱骗.投资者亏损怎么处理才能挽回损失?投资一夜亏光是被骗.还是其他原因?平台老师带单承诺收益是骗.局吗?网络投资充满陷阱,很多投资平台大玩障眼法!但真相只有一个!追损陆生为你揭露非法新型骗.局的层层面纱!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人可以及时止损!添加陆生或者致电:177 5443 2425,咨询了解,教你如何收集证据追回亏损的资金!​​​​​​​​​​​​

  揭晓平台:新纪元期货

  带单老师:宋成超(代号A老师)无声岁月、牵风、紫山、寒天(老师不同不影响后期追回)

  操作品种:原油、期货、沥青、沪镍、螺纹钢、焦炭

  涉案项目:诱导投资异常亏损限制账户

  新纪元期货受害者经历:

  一次偶然机会我在股友交流群里认识到一位昵称叫宋成超的投资老师。宋成超在交流群里面讲解股票方面的知识,偶尔讲完后还会推荐几支牛股让大家购买,我觉得宋成超讲的还不错,没事了就来听宋成超讲课,后来因为宋成超要参加什么人气大赛,希望我帮忙投票。

  大赛结束以后,宋成超就几次三番的给我发信息说现在股市不好做,散户赚钱太难,让我跟着他做新纪元期货,说做外汇目前的行情闭着眼都能赚钱,就把我拉进了新纪元期货群,进群后就被群里讲的盈利赚钱方法所吸引。

  可我之前没有接触过这个,因为宋成超带我炒股赚了一点,觉得也不会骗.我,宋成超对我说建议用10万美金做新纪元期货,保证能赚钱甚至一周翻几倍。

  当时我还有点犹豫,宋成超就催着快点开设个人账户,说下午就能带着赚钱,并且把新纪元期货客服的名片分享给我。在宋成超的催促下,2020年1月23号,考虑了一晚上就在新纪元期货开了户,并且把多年积蓄拿出一大半全部入了金,折合美金5万美金左右。

  2月30日,宋成超在群里叫单,说是一月一次的黄金非农行情,我总共听指导做了几次单,账户出现巨额亏损,幸亏当时悬崖勒马,及时止损,5万美金只剩余5千多,犹如晴天霹雳,整个人的状态差到了几点。

  但已经到了这一步了,宋成超并未给我合理的解释,还是不断催促我加金,把前面亏的赚回来,这下让我彻底心凉了也醒悟了,在拒绝加金并且停止做单后,就被踢出了群,给宋成超发消息也不回,后来直接拉黑并删除了。

  迅捷解析:

  其实你们所做的平台本身就是虚假不真实的,数据他们后台是可以自己随意篡改的,想让你赚你就赚,想让你亏你就只能亏了。当你的钱充进去的那一刻开始,你所看到的一切赚与亏以及账户上的余额都是数字而已!你充进去的资金最终只会流入的手中,所以大家在投资的时候要谨慎点,不要再被骗.!也不要对心存侥幸,当你遇到的时候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挽回你的损失!

  如果投资有非正常亏损,一定要时间联系追损陆生,不要迟疑,否则平台跑路,悔之晚矣!

  我们会在15个工作日内帮助您追回资金,个别有地方批文保护伞的违法平台如需要面谈的则需要30个工作日左右。合作之前会签署明确的协议书,不管您受骗.的资金大与小我们都会竭尽全力帮您讨回公道!只要您有向诈骗.恶势力对抗的决心!我们便有信心!该平台我们已经成功帮助很多受害者追回了属于自己的损失!

  衷心提示:

  高收益的投资必然意味着高风险,没有哪个老师会无缘无故你故的去挣钱,都是有目的的。一般有效的维权方式分刑事和民事两种!分别走的是司法途径和民事调解!但是鉴于维权的黄金周期非常短,(是有时效性的)如果已经被骗,请赶紧通过专业正规的团队维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人可以及时止损!添加陆生或者致电:177 5443 2425,咨询了解,教你如何收集证据追回亏损的资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29 16:32 , Processed in 0.401779 second(s), 26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