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366|回复: 0

成都汇阳投资骗了荐股服务费没收益!已经成功追回

[复制链接]

7435

主题

7437

帖子

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477
QQ
发表于 2021-11-15 16: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汇阳投资骗了荐股服务费没收益!已经成功追回
  成都汇阳投资投顾荐股交服务费可信吗?成都汇阳投资投顾荐股收取高额服务费合法吗?成都汇阳投资投顾荐股老师带单正规吗?为什么前期能赚钱后面就一直亏?成都汇阳投资投顾荐股老师带单是套路吗?成都汇阳投资投顾荐股老师带单故意导致我亏损该怎么办?成都汇阳投资投顾荐股亏损能不能挽回损失?成都汇阳投资投顾荐股挽回损失需要哪些东西?被骗亏损怎么挽回损失?追损小吴(V:18973050443)
  (本文由小吴法援总结撰写,欢迎来电或添加18973050443)
  问题平台:成都汇阳投资
  相关问题:服务费,荐股费,会员费
  投顾产品:荐股服务、爱尚智投
  服务品种:股票投顾,股票服务费,股票会员费
  我是浙江温州人,在温州自己做了一些小生意,也算是摸爬滚打多年,有了一些闲钱出来便想着做一些投资。对于股票来说不是很了解,就去网上搜索,想学习一下,2021年7月无意间看到了一个二维码,说着教炒股,推牛股。这正合我意呀,没有犹豫就添加了二维码上面的联系方式。添加上一个交佳佳的业务员,她说她是成都汇阳投顾的业务员,问我最近炒股怎么样,然后直接给我发来截图,都是一些盈利的图片。然后随即拉我进了一个群,群里面周一到周五都会推荐金股。刚开始还是不太相信毕竟就一些图骗。自己也想看看他们能有什么花样,便观察了几天。但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推荐的都是十有八九的正确,大涨,每天也有群友分享盈利。这让我开始放下了戒备,业务员也每天给我发来所谓的喜报。并且告诉我,只要我交了费成为公司的内部会员了,就可以跟上公司的布局。业务员问我有多少资金,我说大概只有三四十万,他说公司有一个29800元的会员版本很适合我,只要几个交易日,服务费就能赚回来了。
  在我犹豫的时候,佳佳又对我旁敲侧击。说着长期合作,并对我承诺服务费快速赚回,盈利不断,又想着该公司已经成立多年了,也有证券从业资格证,最后没有忍住。我相信了他们,于是便把钱交了。但是交费后的经历却和之前的大不相同。交费的第二天被移出了之前的宣传群,并且把我移交给了一个助理,当时是说一对一指导。(后面才知道群里面老师业务员群友都是一伙的,自己就是那个韭菜,被割了)这些都不是关键的,最关键的是后面买的票都基本下跌很严重,操作几个月下来一分钱都没有赚到,还亏了好几万。
  处理结果:后面也联系不上他们,有点无可奈何之时,在网上搜索成都汇阳投顾的资料,看到了追损小吴曝光的文章。由于被骗有了警惕性,结果得知为未追回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联系了追损小吴,在提供相关资料后,签署了合同后,耗时13天成功追回了我的亏损,真的非常感谢追损顾问小吴的帮助,也希望自己的经历能够帮助到大家,目前该公司还在正常运行,希望大家檫亮眼睛不要在上当受骗了。如果您已经造成损失请您准备好证据,联系追损顾问小吴(V:18973050443)
  此类投顾公司还有很多,遇到以下投顾公司就需要谨慎了
  投顾公司骗取股民投顾服务费有哪些套路呢?
  1、投顾公司下方代理公司获得相应经营权之后,会组织业务部门,给市场中股民联系。通常都是以所谓的免费“荐股”开头的。
  2、展示实力:投顾的业务人员添加上股民好友之后,会推荐股票给股民朋友参考,有时会推荐盘后票吸引股民信任其实力。
  3、收取投顾服务费:待股民朋友相信了其“能力”之后,投顾业务员就会跟投资者收取所谓的“服务费”。
  4、最终结果:股民朋友给投顾公司缴纳了投顾服务费后,会安排所谓的老师指导推荐股票,但是最终股民朋友亏损的状况并不能得到改善,依旧是亏损的!
  如果你是在投顾公司交了费用,并且权益受到损害,达到以下条件的,可以找我咨询相关追损信息:
  1、是出于合同期内,即与相关投顾公司签署的服务合同还未到期为佳。
  2、保留有当初对方业务员承诺收益、诱导合作以及投顾老师给出的操作建议记录的为佳;
  3、保留有当时付费的转账记录;
  4、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
  (资金追回前无任何费用)
  (本文由小吴法援总结撰写,欢迎来电或添加189730504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26 20:47 , Processed in 0.155285 second(s), 25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