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331|回复: 0

宁证期货是正规平台吗?宁证期货掌赢是正规软件吗?已...

[复制链接]

7435

主题

7437

帖子

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477
QQ
发表于 2022-1-8 11: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人可以及时止损!添加龙生微信:178 1211 6072,咨询了解退费流程!

  ​​宁证期货是正规平台吗?宁证期货掌赢是正规软件吗?已追回损失(欢迎来电或添加178 1211 6072)咨询了解如何收集证据并追回资金!宁证期货正规安全合法吗?宁证期货是正规平台吗?宁证期货掌赢是正规软件吗?海阳、秦牧为何许诺鼓吹宁证期货收益但其实你亏损连连血本无归?你的亏损究竟是投资不慎还是宁证期货和老师早有预谋?你的入金宁证期货究竟是进入了市场还是平台的腰包?在宁证期货亏损了怎么办?宁证期货是正规平台吗?宁证期货掌赢是正规软件吗?

  (本文由龙城法援总结撰写,欢迎来电或添加178 1211 6072)

  曝光平台:宁证期货

  带单老师:海阳、秦牧等等

  操作产品:PTA、橡胶、铁矿石、焦炭、甲醇、螺纹钢等

  操作软件:畅赢app、掌赢app、宁证期货文华TAS、宁证期货文华赢顺云、宁证期货快期V2、宁证期货快期V3、博易云、易盛极星、宁证期货、易星

  带单方式:一对一指导、群喊做单、直播间带单

  以下是投资受害者亲历案例:(经过本人同意由龙生整理后发布)

  我本是生活在成都无忧无虑的人,家里拆迁分了几套房子,每个月收一下租金可以过得很开心,日子久了也会感觉生活比较枯燥,便开始慢慢关注股票。

  去年12月份我被拉入到一个股票群里,群里有四位老师讲课,不论早晚,总会有老师在群里分享一些股票的信息,挺详细的。偶尔也会推荐一些个股。我就关注了一个星期,有些票是挺准的,群里也有好些股友说跟着老师推荐的票赚了很多钱,我就心动了,也跟着买了点,结果亏了一些,后面老师安慰我说没关系,他们有自己在宁证期货做单,说前面跟着他们买的学员都赚钱了,然后给我发了一些截图,有1号到4号的票,确实赚钱了,现在准备布局5号6号?,老师说给我保留一个名额,到时候他们要开私.募基金,让我们赚钱后买点支持一下。

  老师说他们布局的票有规定,要大家统一,就把我拉到另外一个群里,统一在宁证期货这个平台操作,并且还分了3个等级,按资金大小分的,随后我按老师的要求在宁证期货开了一个账户,入金后老师就开始在群里让我们买票操作,我做了两次赚了几万块钱,但发现手续费很高,基本也没赚什么,问老师老师就说只要能赚钱这点手续费你还在意吗,我一听我觉得老师很有底气很自信,我就更加相信了。

  令人没想到的是,前面喊单我们操作的都是轻仓操作,但是后面喊单都是重仓操作,并且明明看着行情是涨的,老师知道我们买跌,所以后面几乎都是血亏,瞬间我亏损的所剩无几,加上前期亏的几万,我一共亏损35万,事情发生的出乎意料,我越想越觉得哪里不对。

  我在网上搜索宁证期货的相关信息,发现很多受害者跟我有同样的遭遇,我看到龙城法援的文章,于是主动联系了他们,他们跟我沟通交流之后,让我准备了一些相关的材料,签署委托协议之后就开始帮我维权办案,经过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宁证期货公司给我打电话和我协商和解协议,并赔偿了我大部分的损失。现在騙局还在继续,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人能够及时止损。

  金融追损龙生(178 1211 6072)在这里提醒您:

  不妨收集好你手中被騙的证据,求助龙生,我虽不能保证一定帮你追回损失,但是会根据不同的情况给大家最好的建议。

  不管是投资电影,期货,股票,原油,外汇黄金,数字货币、融资融券、大宗商品等被騙的,达到以下要求可以进行追损:

  1:亏损额度超过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交易记录在半年以内的

  3:有交易报表和者银行转账记录的

  4:平台没有跑还在运作的

  5:有跟平台业务员和喊单老师聊天记录的最好。

  资金被騙不要灰心,满足以上5个条件我们有8成以上的把握挽回、时间1-15个工作日,个别平台会需一个月左右。

  提示:如果你或者你身边的朋友也碰到过类似的遭遇,请及时联系我们,帮助你挽回损失。合作之前会签署明确的协议书,我们承诺客户,先做事后买单,事前不收你任何费用,你也不用担心,追回资金是平台直接退还到你本人的银行账户上后,再付我们的佣金。

  (本文由龙城法援总结撰写,欢迎来电或添加178 1211 607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24 20:11 , Processed in 0.200316 second(s), 25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