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293|回复: 0

江苏百瑞赢证券推荐的股票被套,花高价买的服务被骗了!

[复制链接]

968

主题

968

帖子

8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54431
发表于 2022-5-12 16: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百瑞赢证券微信群荐股可靠吗?江苏百瑞赢证券老师荐股亏损怎么办?江苏百瑞赢证券直播间给的股票能买吗?江苏百瑞赢证券收取股票服务费,股票投顾费,股票会员费不退还怎么办?

  江苏百瑞赢荐股服务费骗局揭幕,前期虚假宣传自己公司实力,目的就是收取这个服务费,股民在百瑞赢证券缴纳了服务费后完全跟之前宣传的不一样!推荐的股票很一般,而且态度跟之前有很大转变,最终让股民感到愤怒的是,还不给退服务费!


  问题公司:江苏百瑞赢证券咨询有限公司

  股票软件:信易赢APP

  存在问题:虚假宣传、承诺收益、诱导交费

  受害者自述:

  我在2021年10月份无意间有个加我微信,把我邀请到了一个股票学习交流群中,群中有个业务员,每天在群中发布关于股票的信息,也会推荐几只股票,一般股票都会高开2至4个点,有的也会低开,每天风雨无阻的提示牛股票,而且只要提示股票有涨停的。

  群中就会有些群友吹嘘老师很厉害,群中很活跃,有很多群友说跟着老师操作赚钱了,其中有几个群友私下加我,问我有没有跟他们合作,然后我们嘘寒问暖,其实刚开始我并不相信,后来每一天群里面都有很多跟着他们操作都赚钱了。

  加上业务员天天给我来电话,让我跟了老师操作可以赚钱,微信上给我发老师带会员用户操作赚钱的“战绩”,在业务员再三套路下,我在2021年5月下旬的某一天下午给他们交了59800元,半年的服务。

  当我给他们交完钱之后,他们风控部门的一个小姑娘给我来电话,问他们公司业务员有没有给我们承诺保证我收益?好像是问了三个问题。之前他们业务员告诉我如果有打电话问,一定要说没有保证收益,说这个是证监会一个流程,还要给我签合同。

  当我签完合同之后,他们业务员就把拉出交流群,然后给我安排一个客服,说以后就是这个客服一对一的安排我操作。结果推荐的几支股票一直跌,我去询问他们没想到他们对我不在搭理,我这才意识到不对劲。

  处理结果:感觉被骗后在网上看到追损顾问张成曝光百瑞赢的文章,联系咨询他们后才知道自己真被骗了,了解他们处理此类案件非常有经验,而且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于是委托他们帮忙处理,仅7个工作日就帮助我追回了全部服务费。追损顾问张成:dzc644


  投顾公司荐股服务的套路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证券公司或投顾公司会先通过媒介引流,或者通过打粉电话添加精准客户。通常在电话里他们会以各种免费荐股或免费测股等吸引客户添加好友进行下一步的推销。

  第二步:客户添加好友后会迅速邀请进入公司建立好的股票群,或者1对1推送“盈利截图”不断的在群内发送老师推荐股票上涨的盈利图、成交单等方式吹嘘老师股票咨询的实力,促进客户支付购买其公司的体验服务。刚开始是几百块或者一两千。

  第三步:群内分工明确,会有“老师号”、“助理号”、数十个“战友号”,群内也会有客户托并发送虚假合作截图,虚假宣传“定制”等项目,烘托首席老师及操作计划,谎称之前参加上述计划盈利达到60%以上,“老师号”、“战友号”还会私下联系客户,引诱客户参加上述计划能让其盈利,获取客户的信任。

  第四步:客户被吸引后缴纳高额的投顾服务费用后,要么被踢出群一对一指导,要么就是群内跟单,而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达到前期宣传的效果,也并未盈利,甚至出现巨额损失或股市被套的情况。而此时证券公司或投顾公司只会告诉你投资有风险,股市动荡不安去堵住你的嘴。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张成希望投资者们能早点看清这些公司的真面目,没有人能带你发财致富。同时也希望受害者能及时醒悟,也许正义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亏损被骗了不要灰心,及时收集自己的证据资料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要证据基本齐全,我们就有把握可以追回您被骗的资金!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详情咨询请认准追损顾问张成(V:dzc6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23 15:06 , Processed in 0.398538 second(s), 24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