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冲 :汤兰兰案背后的忽悠和困境
文/王冲一个女孩被自己的亲人以及家室亲属十几人强奸,然后这个女孩儿把这些人全送进了监狱,无论发生在任何国家,这都是一个耸人听闻的报道。
站在新闻的角度讲,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女孩被强奸其实不是新闻,女孩被自己的爷爷父亲乃至亲属强奸,然后她把这些人送进监狱,这绝对是一个人咬狗式的新闻。
更加离奇的是,这个叫汤兰兰的女孩消失了,用报道的话来说是人间蒸发,这更增加了全社会对这种新闻的各种猜疑,辩论。
对此,五大连池公安分局发表公告,把这件案件的来龙去脉作了一个基本的解释,然后说是有人利用媒体,想造成舆论压力进行翻案。
于是舆论逆转,指责的矛头转向了这个报道这一新闻的记者和澎湃新闻。对此凤凰发表评论认为,报道可能有瑕疵,但应该对事实真相进行探究。 对这一判断我是赞同的。
这一剧情背后所暴露的是媒体与司法的关系,媒体如何进行深度报道和调查报道,以及舆论和司法的判决,中间有什么关系。
按照正常的逻辑,所有的司法审判如果不涉及国家机密,就应该公开进行,而这一公开的过程需要媒体的参与报道。这实际上是一个良性循环,通过报道让更多的真相浮出水面,只有公开才能减少谣言,减少各种猜疑,这是颠扑不灭的真理。
当然,也不可否认,在中国有利用媒体干扰司法的情况,但这种干扰应该从两方面看,第一,无论是嫌疑人有罪还是无罪,他都有权利让事件得以公开,让媒体全面地去报到,这才可以最大可能地减少冤案的发生; 第二,法官的判决应该是根据事实本身根据证据,而不是根据各种情绪以及某些人的指示,这是基本的判断。
然而在中国这么一个人情社会,这么一个司法受各种因素影响的社会。法官判案很难做到独立。所以,法院系统对媒体进行报道,心有余悸。他们为此也承受了压力。
另外一种现象就是,现在的媒体,基本上都撤销了调查报道部,真正的懂法律,有责任心,敢于去揭露社会不公或者司法不公的优秀记者,越来越少。而报道一个案件,要对相关各方进行调查。并不能偏听偏信,但这样的操守与职业素养,在很多媒体及年轻的记者里面,越来越稀少了,这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明显有瑕疵的报道引发公众的狂欢,而司法部门认为这是干扰司法。本应该是良性的互动,变成了一种恶性的互动。 这可以称之为困境,而如何解脱,需要各方的努力,需要提升专业主义素养和能力,也需要全社会的理性和宽容。
回到案件本身:有没有可能是某些人利用媒体企图进行翻供?当然有这份可能。媒体人经常会接到各种地方官司的一些请求,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认为自己完全没有错,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经验的记者很容易被忽悠。
按照我的判断,如果没有可靠的证据,警方是不会把这么多人一下子都送进监狱的。一个女孩儿假如被身边这么多人强奸,选择销声匿迹,改头换面重新生活,也是有可能的。
一些犯罪分子的忽悠能力,我们绝对不能低估。正常人是有底线的,但有些犯罪分子是没有底线的。记得前几年有一个罪犯竟然在监狱里能够通过QQ泡到女孩,让女孩上他的床。 一个东北的干警和我说,在监狱管理局这样的地方,年轻不懂事的新来的狱警,极有可能被犯罪分子忽悠一通,义愤填膺,甚至想把这人放走的心都有。
对司法而言,要公开审判,而对媒体来说,要增加报道的中立性,客观性,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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